20101118


昨天從嘉義回到台北家中的路上,我一直默默的想著她….也細細的審視著自己回到家中之後打開電腦,點開她的MSN的對話記錄,心中一直有兩股聲音在爭戰著。刪掉它吧….保留它吧晚上我從今年的525日 開始;一字一句的從頭回顧著過去對話。89頁的文字之中,兩個人從公式化的問候到熟識、到互訴心曲突然間詞不達意,又回到了公式。現在我居然要刪掉它了


 


2010年的5月一位〝諍友〞介紹我們認識了。29日下午210分,我在台北故宮見到了她;到95日 是整整100天了…100天對別人而言,只是另一個太陽昇起的平凡日子,但對我個人而言,是個值得記念的重要日子,希望能再有個一佰天、一仟天、一萬天、二萬天


 


這一佰天內發生了好多事,13天我們第一次在三友飯店單獨吃飯、第19天我們第一次看電影、第41天我向她告白了、第57天我第一次握著她的手,雖然只有2.3秒,足夠了62天我們一起郊遊,回程路上我看她沈沈睡著,心中湧起莫名的幸福75天我們一起去了香港,在飛機上她的頭靠著我的肩膀,我動都不敢動,怕壞了她的美夢,第76天我握著她的手,看她入眠77天我親吻了別人眼中微小到可以忽視的,都是我最最寶貴的回憶。她過的很辛苦,我決心盡我的力量讓她辛福!誓言不需要說出來,去做才是男子漢的行為!而且必須抱持著犧牲的準備


 


 我內心充赤著:對不知名的造物者的感恩! 謝謝讓我認識了她,讓我沙漠般的生活有了綠意讓一個既不英俊多金、也不風趣幽默的我有過這樣的經歷。一個沒有任何條件的人;可以認識她那個人……但我也要問為什麼?我做錯了什麼?用心、真誠的喜歡一個人?還是做到了答應她的每一件事?甚至是在香港的晚上我沒進一步行動?到底為什麼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史噹瑪克 的頭像
    史噹瑪克

    史噹瑪克

    史噹瑪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